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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為進一步利用價格杠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,廣東省發(fā)改委于7月2日發(fā)布了《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其中明示了各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最高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.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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